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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从古到今都是人吃人的社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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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氛正浓,范钧奕倏地长叹一声,“可惜呀,欧阳翊政务繁忙,鲜少参加雅集,在我看来,只有他这位‘京城四杰’之首才最有资格和陆兄一战。”

这话表面奉承,暗中讽刺他陆羡就是“京城四胁”之首。

欧阳翊的大名陆羡曾在望江阁听过。

望江阁本是普通酒楼,可登高望远,楼下江水滔滔,不知何时,这里成了文人墨客偏爱之地,总爱在此题诗几笔。

酒楼老板灵机一动,专门将顶楼空出成为诗阁,不仅让文人们肆意挥洒灵感,也欢迎大家前来此地游览品鉴,每年都会根据大家的意见评出最优秀的题诗,算是一种名誉奖。

不过,这种题诗却在前年停滞了。

不是因为望江阁倒闭了,也不是因为题诗不流行了,而是因为一个人——欧阳翊。

欧阳翊,二十五岁,祖上世代高官,父亲是前任大司农,从祖父干到过太尉,是大家士族之后,自幼就展示出极强天赋,学富五车,过目不忘,小小年纪就被选定为了家族下一代接班人。

他和范钧奕那种绣花枕头不同,他年纪轻轻已是治栗都尉,掌管军粮生产,主干实事。

除此之外,他这人文学造诣也颇高,曾去望江阁看风景,一时兴起题诗一首,冠绝古今,自此来这望江阁的诗人每每想要题诗抒情,抬头一看欧阳公子大作,自叹才疏学浅,只得悻悻然离去。

陆羡暗自庆幸,幸好欧阳翊不怎么参加雅集,他用史上天才的诗对付这些杂碎绰绰有余,若要对付另一个天才,真不好说。

“范兄,别谦虚啦,欧阳不来,就你来露一手吧。”人群中总有识趣之人,很快就把这话递回给了范钧奕。

范钧奕挺直腰板,虽想故作低调谦让,可嘴角就是忍不住上扬,“陆兄,你重新出山,不如咱俩比诗一局如何?咱俩各赋诗一首,由大家投票,得票高者为胜。”

他很有自信,他范钧奕在京城也算是才高八斗,若不是在爹那受了气想发泄一番,他都懒得和陆羡这个纨绔废物比。

“比一局!”

“比一局!”

“比一局!”

众人跟着起哄,给陆羡施加压力。

陆羡转了转脖子,扭了扭腰,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架势,“好呀,热情难却,比就比。”

众人被他那模样逗得讥笑不断。

赵错从溪中取一杯美酒,轻啜一口,满脸享受,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幻想什么见不得的事。

槐序悄然跪到赵错身旁,“赵公子,您想办法帮帮我家少爷吧,那些人根本就只想看少爷出丑。”

“啊,美酒。”赵错舔了舔嘴唇,“反正人总是要死的,闯一闯拼一拼出出丑又有何妨。何况,你高看我了,我帮不了。”

“可以的,要不……”槐序脑子飞快转动,“要不您装晕,然后我高声呼喊少爷,让他送您去找大夫?”

赵错笑了几声,“槐序啊,你真觉得你家少爷需要我帮?你不觉得陆羡自从疯病好了之后就像变了个人吗?”

槐序沉吟片刻,“少爷的确变了,但他再变也不能突然就会作诗了吧。”

“你急什么,且看看再说。”赵错顺手递给他一杯酒,“来,干杯。”

琴声停止,弹琴雅士起身,捋了捋长袍,遥望那树梢上一点粉色花骨朵儿,“寒冬渐逝,春意盎然,万物复苏,百花争妍,瞧那新叶嫩绿如翡翠,粉色娇艳笑枝头,不如二位就以‘花’为题赋诗一首吧。”

“好。”这个提议得到众人支持。

“我先来。”范钧奕昂首挺胸,快走到玉石桌前,几乎没有花时间思考就开始下笔。

只见他神采飞扬,豪情万丈,毛笔飞快地在纸上舞动。

很快,他落笔,众人凑了上来。

范钧奕高声朗诵:

“金蕊银枝竞争艳,碧波添色画中观。

桃花笑映红尘外,独占鳌头万物欢。”

“好诗啊!”

“妙啊,真妙,不愧是京城四杰。”

雅士们连连点头,由衷赞叹。

范钧奕要没点真功夫,京城四杰确实也选不上。

范钧奕斜睨向陆羡,那眼神好似在说:怎么样?我随手一笔也是你这辈子够不着的高度。

槐序拍了拍赵错肩膀,“我没怎么读过书,这诗到底写得好不好啊?”

“自是极好的,放眼望去,这里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写出比这诗更好的人不超过两个。”

“那完了,一点儿胜算没有。”槐序耷拉着脑袋。

“呵,我当有多厉害,也不过如此嘛。”陆羡耸了耸肩。

“不过如此?”范钧奕对他横眉竖眼,“有本事你来首更好的。”

“看着。”陆羡走到另一张玉石桌前,提起笔,总觉不适,比圆珠笔复杂太多,他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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